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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资(杭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经理 先生 (业务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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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5801792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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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类固废进口许可证,国内收货人证书注册 |
如果您的企业有申请2016年固体废物原料进口许可证,AQSIQ国内收货人登记证注册(免费咨询电话/微信:158-0179-2183 QQ:2365872731 汤经理)的意向,新的政策必需了解,很重要! 
环境保护部于11月17日发布了《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而原《进口废钢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新的规定中,主要涉及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申请方式的改变,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对许可证申请审核分工形式的改变等等。我们按照新规定条款顺序整理出了其中做出修改变化的内容并作了解读,快来看看吧!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列入《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中固体废物进口的环境保护管理。 
解读:相对于原规定去掉了适用于《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中固体废物进口的管理,即取消了自动许可进口类固体废物的审批。 
加工利用企业资质要求 
(1)属于依法成立的具有固体废物加工利用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 
(2)委托其他企业代理进口的,所委托的代理进口企业应当具有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资格,且加工利用企业为相应《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证书》中列明的“国内利用企业”。 
解读: 
1、去掉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要求。 
2、加工利用企业为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证书中列明的“所代理的加工利用企业”变为“国内利用企业”。 
3、加工利用企业近两年内没有违法行为记录中去除了“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一条。 
许可证申请 
申请单位(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应当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向环境保护部提出申请,提交电子申请材料的同时需提交相同内容的纸质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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